第二十七章——可愛的兔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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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 ——可愛的兔子
他深知芳喬的脾性,讓她往東她一定往西,讓她站著她絕對會躺給你看,只有在墨雲城的威壓下她才會言聽計從,但那也只是表面,心裏還不知是如何想的呢。
讀書習字怎麽能只是為了口腹之欲?他思來想去,只得讓她學些不喜歡的東西,僻如規矩禮儀,僻如道德修養,又僻如書畫文章,不管她有沒有學進去,若因此能讓她對自己想學的東西多用點心,那也是好的。
芳喬顯然辜負了他的一番良苦用心。
她搖頭晃腦的反駁道:“有句古話說得好,讀萬卷書不如行萬裏路,行萬裏路不如閱人無數,閱人無數不如名師指路,十年紙上談兵也不如一朝親身歷練,所以我覺得抄這些呆板文章也沒多大作用,至少對我沒用。”
李念聽了後,將她的話默默念了一遍,“讀萬券書不如行萬裏路,行萬裏路不如閱人無數,閱人無數不如名師指路……”
倔眼睛一亮,又道:“這句甚妙,不知是哪位聖賢所言,你從哪卷書中看來?”
沒想到他竟追問起這個來,芳喬眉頭一皺,拍著膝頭道:“你先別跟我討論這話是哪位聖賢說的,你就說有沒有道理。”
李念唇角一彎,笑道:“聖人之言不無道理,其中最妙的便是這句‘閱人無數不如名師指路’,你看,現在我就是你的名師,所以你得聽我的,且先把這幾篇認真抄一遍與我……”
……
芳喬一噎,竟是無言以對,只得唉聲一嘆,自己幹嘛要多嘴說完呢,只說前一句不就好了嗎?耍無賴她是行家,可論起狡辯她又怎會是這個書生的對手?
認輸認輸,誰讓自己到了這裏後就成了文盲?
一個時辰後。
待抄完了書,李念才教了她不認識的那幾個字。
她不是天才,有時候也會忘記,思來想去,覺著總被他逮著抄書說教也不是辦法,於是用一根山雞毛蘸了墨在那些不認識的字上都註上了拼音,這下萬事大吉,也不怕日後忘記。
她拍了拍手,嘿嘿一笑,在古書上註拼音,應該也算得上是第一人了。
雖然這辦法有點小學生,但很管用啊,至少比去抄一沓文章來得強吧?
字認得差不多的時候芳喬就開始致力於尋找藥材了。
這山裏果然是植物的天堂,她按著書中所描述的找到了八九種香料,有些受地域因素而找不到的,比如檳榔,丁香,八角,桂皮,孜然、白蔻等等,這些都讓安順從外地藥鋪裏買了個七七八八,再加上自己采的加起也足有三四十種香料。
香料湊得差不多了,芳喬開始整日在廚房裏研究怎樣將食物的味道發揮到極至。
安和的媳婦知道她要研究鹵味,特意替她搜羅來了最好的醬油和米醋還有老酒,讓安和帶給她。
芳喬一一打開一聞,果然都是好東西,有人支持總是令人倍感欣慰,不像李念那廝,讓他教認個字總還嘰嘰歪歪給她下絆子,著實小氣得很。
在無數次的償試下,芳喬終於調配出了堪比老鹵的汁水,什麽葷的素的肥的瘦的鹵汁裏過一遭後味道都變得十分驚人。
得了配方後,安和立刻就開始在客棧的廚房裏沿用起來,結果一個月後,來店裏吃飯的人比住店的還要多,客房也變成了飯廳包間,可饒是如此,安和也沒有要將客棧改成酒樓的意思,於是這間小客棧就在清水城揚了名。
不是因為客房有多豪華舒適,而是因為飯菜美味,由其是鹵味一絕。
安和安順每次上山來都是紅光滿面,再不似當初總帶著一絲疏離客氣。
秋高氣爽,風清雲闊,杏樹枝頭的葉子已經由青轉成一片金黃,映襯著湛藍的天和潔白的雲,煞是好看,再加上一個正在杏樹底下讀書的俊美少年郎,如同一幅金秋勤學圖。
此情此景,美不勝收,讓人不忍打破這美好和諧的安靜畫面。
然而總有人喜歡做那大煞風景之事。
芳喬端著個碗正吃著剛出鍋的鹵肉,香味四溢,勾得人食指大動,還故意在李念面前來回晃悠,身後一只灰兔子也跟著她跳來跳去,仿佛也饞得緊。
她一邊吃還一邊咂巴著嘴,道:“啊,真是好吃,書呆子,你真不試試?這可是我費盡千辛萬苦親自研究出來的獨門秘方,味道獨特,僅此一家,別處可吃不著哦。”
她說著將一碗滿是紅油辣子花椒的肉絲遞到他面前。
香味的確獨特,上面還沾滿了白芝麻,看上去十分誘人。
但此時李念頭也不擡,只一心看書。
芳喬見他不為所動,撇了撇嘴,道:“真是無趣的人,算了,我找師父分享去。”
說完蹬蹬跑開了,那只灰兔子也跟著她一跳一跳地跑開了。
這畫面顯得有幾分滑稽,李念忍不住側頭看了一眼那兔子,微微皺了皺眉。
這才不到十天呢,好好一只白兔子竟被她生生捂成了灰兔子,也不知究竟是餵了些什麽,充滿野性的兔子竟然被她調教得如同家養的狗一般,走哪兒跟哪兒,著實溫順可人得很。
最近芳喬正研究鹵味,加上秋日正是打獵的季節,山中去得很是勤快。
前些日子,師徒二人從山中回來照樣帶回不少獵物,其中就有一只白兔子,眼睛紅亮如寶石,毛色雪白毫無雜色,模樣十分可愛。
芳喬提著兔子跑到他面前顯擺了一番,“看,這只兔子可愛吧!”
他側頭一看,那兔子就那樣被她抓著長耳朵提在手中也不動彈,甚是乖巧的模樣,他剛想接口,卻聽得芳喬接下來又道:“今晚就吃它了,紅燒兔肉,正好我又研究出一個新口味,光想想就口水直流。”
說完還舔了舔唇,那模樣竟是有些迫不及待。
李念面色一變,放下手中的筆,連忙走了過來,“你都說它如此可愛了,為何還要吃它。”
芳喬見他眼中是少有的認真嚴肅,一向穩如泰山的他不曾想竟是對一只兔子動了惻隱之心,不由有些得意,賴道:“我誇它可愛,但也並不妨礙我吃它呀,況且兔子那麽好吃,怎麽能放過,你說是不是呀,小白兔?”說著又晃了晃手中的兔子。
“你……”李念結舌,想了好一陣才吶吶問道:“能……能不能吃它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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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深知芳喬的脾性,讓她往東她一定往西,讓她站著她絕對會躺給你看,只有在墨雲城的威壓下她才會言聽計從,但那也只是表面,心裏還不知是如何想的呢。
讀書習字怎麽能只是為了口腹之欲?他思來想去,只得讓她學些不喜歡的東西,僻如規矩禮儀,僻如道德修養,又僻如書畫文章,不管她有沒有學進去,若因此能讓她對自己想學的東西多用點心,那也是好的。
芳喬顯然辜負了他的一番良苦用心。
她搖頭晃腦的反駁道:“有句古話說得好,讀萬卷書不如行萬裏路,行萬裏路不如閱人無數,閱人無數不如名師指路,十年紙上談兵也不如一朝親身歷練,所以我覺得抄這些呆板文章也沒多大作用,至少對我沒用。”
李念聽了後,將她的話默默念了一遍,“讀萬券書不如行萬裏路,行萬裏路不如閱人無數,閱人無數不如名師指路……”
倔眼睛一亮,又道:“這句甚妙,不知是哪位聖賢所言,你從哪卷書中看來?”
沒想到他竟追問起這個來,芳喬眉頭一皺,拍著膝頭道:“你先別跟我討論這話是哪位聖賢說的,你就說有沒有道理。”
李念唇角一彎,笑道:“聖人之言不無道理,其中最妙的便是這句‘閱人無數不如名師指路’,你看,現在我就是你的名師,所以你得聽我的,且先把這幾篇認真抄一遍與我……”
……
芳喬一噎,竟是無言以對,只得唉聲一嘆,自己幹嘛要多嘴說完呢,只說前一句不就好了嗎?耍無賴她是行家,可論起狡辯她又怎會是這個書生的對手?
認輸認輸,誰讓自己到了這裏後就成了文盲?
一個時辰後。
待抄完了書,李念才教了她不認識的那幾個字。
她不是天才,有時候也會忘記,思來想去,覺著總被他逮著抄書說教也不是辦法,於是用一根山雞毛蘸了墨在那些不認識的字上都註上了拼音,這下萬事大吉,也不怕日後忘記。
她拍了拍手,嘿嘿一笑,在古書上註拼音,應該也算得上是第一人了。
雖然這辦法有點小學生,但很管用啊,至少比去抄一沓文章來得強吧?
字認得差不多的時候芳喬就開始致力於尋找藥材了。
這山裏果然是植物的天堂,她按著書中所描述的找到了八九種香料,有些受地域因素而找不到的,比如檳榔,丁香,八角,桂皮,孜然、白蔻等等,這些都讓安順從外地藥鋪裏買了個七七八八,再加上自己采的加起也足有三四十種香料。
香料湊得差不多了,芳喬開始整日在廚房裏研究怎樣將食物的味道發揮到極至。
安和的媳婦知道她要研究鹵味,特意替她搜羅來了最好的醬油和米醋還有老酒,讓安和帶給她。
芳喬一一打開一聞,果然都是好東西,有人支持總是令人倍感欣慰,不像李念那廝,讓他教認個字總還嘰嘰歪歪給她下絆子,著實小氣得很。
在無數次的償試下,芳喬終於調配出了堪比老鹵的汁水,什麽葷的素的肥的瘦的鹵汁裏過一遭後味道都變得十分驚人。
得了配方後,安和立刻就開始在客棧的廚房裏沿用起來,結果一個月後,來店裏吃飯的人比住店的還要多,客房也變成了飯廳包間,可饒是如此,安和也沒有要將客棧改成酒樓的意思,於是這間小客棧就在清水城揚了名。
不是因為客房有多豪華舒適,而是因為飯菜美味,由其是鹵味一絕。
安和安順每次上山來都是紅光滿面,再不似當初總帶著一絲疏離客氣。
秋高氣爽,風清雲闊,杏樹枝頭的葉子已經由青轉成一片金黃,映襯著湛藍的天和潔白的雲,煞是好看,再加上一個正在杏樹底下讀書的俊美少年郎,如同一幅金秋勤學圖。
此情此景,美不勝收,讓人不忍打破這美好和諧的安靜畫面。
然而總有人喜歡做那大煞風景之事。
芳喬端著個碗正吃著剛出鍋的鹵肉,香味四溢,勾得人食指大動,還故意在李念面前來回晃悠,身後一只灰兔子也跟著她跳來跳去,仿佛也饞得緊。
她一邊吃還一邊咂巴著嘴,道:“啊,真是好吃,書呆子,你真不試試?這可是我費盡千辛萬苦親自研究出來的獨門秘方,味道獨特,僅此一家,別處可吃不著哦。”
她說著將一碗滿是紅油辣子花椒的肉絲遞到他面前。
香味的確獨特,上面還沾滿了白芝麻,看上去十分誘人。
但此時李念頭也不擡,只一心看書。
芳喬見他不為所動,撇了撇嘴,道:“真是無趣的人,算了,我找師父分享去。”
說完蹬蹬跑開了,那只灰兔子也跟著她一跳一跳地跑開了。
這畫面顯得有幾分滑稽,李念忍不住側頭看了一眼那兔子,微微皺了皺眉。
這才不到十天呢,好好一只白兔子竟被她生生捂成了灰兔子,也不知究竟是餵了些什麽,充滿野性的兔子竟然被她調教得如同家養的狗一般,走哪兒跟哪兒,著實溫順可人得很。
最近芳喬正研究鹵味,加上秋日正是打獵的季節,山中去得很是勤快。
前些日子,師徒二人從山中回來照樣帶回不少獵物,其中就有一只白兔子,眼睛紅亮如寶石,毛色雪白毫無雜色,模樣十分可愛。
芳喬提著兔子跑到他面前顯擺了一番,“看,這只兔子可愛吧!”
他側頭一看,那兔子就那樣被她抓著長耳朵提在手中也不動彈,甚是乖巧的模樣,他剛想接口,卻聽得芳喬接下來又道:“今晚就吃它了,紅燒兔肉,正好我又研究出一個新口味,光想想就口水直流。”
說完還舔了舔唇,那模樣竟是有些迫不及待。
李念面色一變,放下手中的筆,連忙走了過來,“你都說它如此可愛了,為何還要吃它。”
芳喬見他眼中是少有的認真嚴肅,一向穩如泰山的他不曾想竟是對一只兔子動了惻隱之心,不由有些得意,賴道:“我誇它可愛,但也並不妨礙我吃它呀,況且兔子那麽好吃,怎麽能放過,你說是不是呀,小白兔?”說著又晃了晃手中的兔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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